2002年08月28日
你已經離開了我十多年﹐我以為我可以忘記你﹐但事實上已經證明﹐忘記一個深愛的人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我雖然不知道你去了哪裡﹐但我還是每星期都寫一封信給你﹐信封上面沒有地址﹐當然亦沒有寄出﹐我只是把這十多年來的信﹐藏在我床底下的紙皮箱之中。
紙皮箱之內﹐除了信﹐還有你走後遺留下來的東西﹐你的電動鬚刨﹐你用過的牙刷、毛巾﹐都在紙皮箱之內。因為我怕會有一天忘記你﹐所以我便留下你的東西來警惕自己﹐亦好讓我能夠回憶一下你。
雖然你把我丟下﹐但畢竟你在我心目中和生命中﹐都是我唯一的一個男人。
我撫摸著你用過的毛巾﹐是淨藍色的﹐色澤還很鮮明﹐彷彿仍充滿了你的氣味﹐我忽然間想起以前的你﹐是很浪漫和甜蜜的。跟你一起三年多﹐這三年多的日子﹐每天你都會給我趣味和驚喜。
每天在我上班之前﹐你都會在街尾那支路邊燈上留一張字條給我﹐字條的內容每天都不同﹐有時說說情話﹐有時說說心事﹐有時留下笑話﹐有時又猜個謎語﹐第二天又會留下答案﹐多有趣﹐多浪漫。
字條上有的長篇大論﹐有的寥寥數字﹐但我每天都會在字條背後寫上當天的日期﹐收藏在你送給我的花盒子內。每次我把那花盒子打開﹐都是滿滿一大堆我字條充塞著你的筆跡﹐我都會甜甜地笑﹐抽一點時間來想一想你。
不知道你會否記起﹐在我二十三歲的生日那天﹐我上班時經過那盞路邊燈﹐字條上叫我下班後立即回家﹐下班後我趕回去﹐你在家裡原來已經弄好晚飯等我﹐你燃起了蠟燭﹐我們來了個燭光晚餐。當晚你還送了那個在今天載滿了你的字條的那個花盒子給我。
還有一次﹐字條叫我在電車站等你﹐我應邀走去電車站﹐誰不知一等便半個小時﹐我還以為你失約﹐正當我想生你氣的時候﹐我竟然看見你站在那輛掛滿了彩色燈泡的無頂電車上向我揮手﹐我隨即便綻起了笑容﹐生你氣?我想即使那天你要我等多兩個小時﹐我都不會捨得生你的氣﹐笑容都會同樣燦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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