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3月05日
一對男女走在一起六年,除了頭一年過得快樂之外,此後的日子都在吵吵鬧鬧和離離合合中渡過。這些年了,兩人始終還是分不開。
這就證明了他們都不捨得對方。
可是,愛情也有很多種。而這一種,是大家都沉溺在自虐和被虐的痛苦之中。
每一次想要了斷的時候,卻又會想起對方的臉。那些"折磨"都變成了淒美的。
如果沒法讓對方快樂,愛得多麼深,也沒有用。
車上有一個你愛的人,你很想坐這班車,但這班車是能載你去目的地的。就算能勉強擠上車,最後也只能在中途下車。
兩個相愛的人,如果不能相容,也就只好在車站分手。
有一些愛情,是注定沒法去到終站的。一段愛情,如果是有過去的回憶,而沒有現在的溫暖和將來的快樂,那麼還要互相折磨到何時?
不捨得放手。
我們不放手,也起碼要得到與痛苦一樣多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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