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20日
對不起,我還愛你
一個拋棄你的人,還向你提出做回朋友的要求,
你能夠怎樣回應呢?
「對不起,我還愛你,你可否做一個給我繼續愛你的普通朋友呢?」
還是
「對不起,我還愛你,所以我們連朋友也暫時不要做。」
一個負你的人,還硬了將這個「朋友」的責任交給你回答。
為何世上還有人會認為朋友變成情人,
情人可變回朋友的「不是定理」是行得通呢?
有人認為做情人前第一步便是做朋友,
做情人不成便可做回朋友。
是人想得太過完美,還是人不太懂得什麼是愛情呢?
你叫一個還愛你的人,要眼白白看著你與新情人一起,
還要像朋友一樣無條件支持你及祝福你,
是否真的有點殘酷呢?
你叫一個還愛你的人,看見你便要放下感情與回憶,
立即由昨天的熱戀到今天連手也不能拖。
做回一個只要情感支持的朋友,
又是否真的有點不體諒感受呢?
分手最痛不是失去,
而是要你每天看見但不能擁有,
擁有但卻只有單方面的付出。
付出還要是暗地裏,
暗地到連朋友,舊情人,現任情人也不知道,
分手還要裝作不在乎。
一份的感情,一段段的回憶,
是否能一刀了斷這麼乾脆,不留痕跡,
分手後便是朋友,不留感情。
被拋棄的世人為什麼硬要將「對不起,我還愛你」放下。
還要苦笑對全世界說「對不起,我不再愛你」的宣言呢?
自己又是否犯上和負你的人一樣的「不是定理。」
否定自己的感受不特止,
還要殘酷地對待自己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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