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5月25日
以下的三篇文章.
也是在今年一月的時候我為你所寫的.
還記得寫好了.
不知道該如果傳送給你.
最後我選擇了.
傳送到我曾為你開的e-mail裹.
雖然我知道你是不會用這e-mail的.
但我仍舊我傳送了.
可能因為這三篇文章.
我才有機會再次與你走在一起.
可是短短的三個月.
再次一起的時間.
我們不能尋回以往的開心快樂.
更可怕的是.
只加深了我們之間的不憤.
可是一齊一齊現在也成為過去了.
無可否認.
我們再次一起是因為我們的不捨.執著.
是因為我們曾一起渡過開心快樂的日子.
但是現在我才知道.
人要懂得~珍惜擁有~
而不是去奢求已經消逝的感情會再回來.

糖糖屋的小女孩失蹤了~ 只跟部份人分享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