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個星期發生不少大事,但令我覺得心痛的是一位七十歲賣蛋仔的老伯俾食環處罰錢,帶回警署並充公廚具,不禁令人唏噓.一個工作半生,帶給不少70後,80後歡樂回憶的老伯,雖然已經係古稀之年,還有妻兒要養活,他都選擇不靠綜援,靠自己的隻手去賺取金錢,這不是值得我們這一輩尊重,值得政府社會驕傲嗎?但他卻被法律,社會所批判, 奪走了他有限的辛苦錢. 我信法律,但法律不外符人情. 難道當權的人,執法的人又可有想過,上一輩的人是怎樣養活你們呢? 這種令人懷念的食物,令人佩服的骨氣,是否更令人覺得應該保護和尊重呢?
反觀國內網上盛行網上行乞,有些當然是家庭的問題,但有些年輕人不事勞動,只想在網上行乞過活,實在令人髮指. 過去在留學的時侯,在街上可以看見不少行乞的人,但我更欣賞一班無業遊民,用垃圾桶或爛吉他做到不同的樂器,在街上表演他們的音樂並賺取日活上的費用 我想行乞是無能力下只能做的事,而現在令我覺得是時代改變嗎,還是我們忘了上代人做人應有的態度?
我還記得本人在小時侯成績低下,父母常對我說, “你再不努力讀書,我想你將來一定做乞丐了.” 但我父親之後講了一句話, “就算將來多痛苦,做人有自己的原則和骨氣.” 現在長大了,原則並不太多,但還有一點點的骨氣.